照明設計師面對的不是單一載體,而是一個復雜甚至矛盾的綜合空間,在這種空間里如何確定主體,采用什么樣的藝術表現手法,實現燈具、景觀、光效三者的有機結合,更好的凸顯城市空間價值。
城市在景觀照明中能修飾形與色,使本來簡單的造型變得更加豐富多彩,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改變人們對于形與色的視感;它還能為空間帶來生命力、創(chuàng)造環(huán)境氣氛等等。通過城市景觀照明,賦予城市獨有的夜間面貌,用這樣的空間氛圍容納來自世界各地的人群,讓人與建筑和諧共生。
第二,燈光可以使景觀年輕化,表現出不同于白天的效果,反映出更具魅力的氣質。通過日光,我們看到了空間的完整狀態(tài),包括形狀、顏色、材料和細節(jié)。在夜晚,光線呈現出一種氛圍,另一種白天感覺不到的美麗。城市景觀照明不僅為人們營造美好的夜間光環(huán)境,更促進城市夜經濟的發(fā)展,提升城市影響力。
第三,城市景觀照明,不應遵循靜態(tài)的照明設計方式,而是更為全面的運動式照明體系,要將人的視角迅速變化所能承載的信息量的多少、空間鏈接密切程度等感知內容納入綜合考慮的范疇。